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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盂县幸福苑小区 物管代收电费电价高 引发居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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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6/21 11:42:35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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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听众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小区物业代收的电费高于国家规定标准。行风记者杨栋追踪报道:
  听众苏先生入住盂县幸福苑小区已经有一年多时间,电费一直是由物业公司收缴,每度电达0.55元。而据他了解,我市生活用电基本价格为每度电0.47元。小区物业公司为何能多收电费?负责管理幸福苑小区的盂县凯通物业有限公司赵经理解释说:
  (录音——五毛五的电费用于公共用电、起落杆、楼道用电和晚上的照明电。因为我们的变压器、线路损耗由物业承担,坏了以后的维修,这部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而针对苏先生反映的电费事宜,记者随后又联系了盂县发改局,价费科侯科长表示: 
  (录音——现在电价盂县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就是小区电费比规定的电费要高。因为中间有个量差,就分摊到电费里面。电力部门不是抄表对户,是对应小区总表,物业再去抄表,就有个线损和表损,造成电价相对较高。再一个公用电也被算在里面,比如小区照明、楼梯间照明都分摊进去了。市里面刚出台一个物业收费标准,现在正在出台盂县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当中,出台以后就会规范。)
  据记者了解,去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用电一户一表智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阳泉市内的所有居民用户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实行“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管理模式,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所有合表居民住宅小区的接收和一户一表改造。针对苏先生反映的小区电费偏高问题,盂县发改局价费科侯科长建议小区业主和物业部门协商,尽快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将小区内的电力设施移交供电部门管理。对于不能及时改造而产生的损耗、维护费用等方面的支出,据实核算另行收取,并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如果对价格有异议,市民可以拨打电话12358进行投诉。
来源:1027阳泉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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