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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5/26 11: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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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太原市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有关规定,从6月1日起,凡进入太原市的外地车辆必须取得机动车所在地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通行。为使我市机动车方便进入太原市区,市机动车尾气防治中心发出《关于机动车环保检测的通告》。 《通告》指出,我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可到阳泉市华泰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环保检测线进行检测。该检测线位于义白路交通集团四公司院内,与交丵警支队车管所毗邻。机动车环保检测实行全国联网,需采集待检机动车影像实况,要求待检机动车全部上线进行,不提供其他任何方式的检测。 市环保局派驻工作人员在检测线管理和发放《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经检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合格标志。未通过检测的机动车辆要限期治理,车主可到二级以上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自主治理,治理后持治理费用凭据可上线重新检测。《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分为一年有效期、两年有效期绿标和黄标三种。持绿标车辆可在太原市通行,持黄标的车辆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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