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批本科(A、B类)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志愿(平行志愿):凡今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招生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458分,理工410分)的考生均可填报。
2、第二批本科(A、B类)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院校:仅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填报。
3、第二批本科(A、B类)艺术类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院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文321分,艺理287分)且艺术专业成绩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院校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美术202.00分,音乐74.00分,舞蹈65.00分,表演73.00分,书法学75.00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80.00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309.00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00.00分。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凡统考涉及的专业须统考专业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均合格;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须校考成绩合格。
4、第二批本科(A、B类)定向院校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院校,考生报考条件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填报志愿结束后,可按招生院校要求(可上院校网址下载申请表或咨询)传真本人书面申请(须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详见《2021填报志愿指南》第6页第11条或咨询院校。
填报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定向志愿,须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招生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458分,理工410分,体育(文)类366分、体育(理)类328分,体育(文)专业成绩68.0分,体育(理)专业成绩73.0分)可填报。
5、第二批本科(A、B类)体育类院校(非平行志愿):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院校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文)366分、体育(理)328分;且体育类专业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本科体育类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体育(文)专业成绩68.0分,体育(理)专业成绩73.0分;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6、艺术类考生在第二批本科A类、B类两个批次中,每个批次只能在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史类院校、理工类院校中选择一类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文史类院校志愿、理工类院校志愿在同一批次中不能同时填报。
7、体育类考生在第二批本科A类、B类两个批次中,每个批次只能在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史类院校、理工类院校中选择一类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文史类院校志愿、理工类院校志愿在同一批次中不能同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