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1-07-06 22:49)
尊敬的书记同志,城市户口居民怎样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对月收入有什么限制或者要求吗?
回复单位:盂县县委社情民意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1-07-09 11:39)
网民朋友好,你的留言收悉,我办很重视,责县民政局答复网民,具体情况如下:
城市居民办理低保的程序:居民到本人所在社区办事处提交低保办理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有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的工资(卡)、经济收入证明,疾病诊断书,残疾证,住房证明,高中及以上在校就读证明(学生证、院、校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同意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授权(声明)书,赡(扶、抚)养人家庭情况说明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低保办理的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即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617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
收入情况的认定:按其提出申请时前六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人均收入。
7月8日,民政局低保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该网民,就所提低保办理问题做了详细的答复,告知了申请城镇低保的条件和办理流程。网民对答复表示满意。
如需咨询,联系民政局低保中心 电话569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