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县地面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工作,充分发挥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社会经济效益,保障作业安全,为经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服务,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现将我县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布点及作业时间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起止时间:
1、高炮防雹:2020年5月初至9月底,在出现雹暴天气条件下全县各设防雹高炮乡镇将积极组织进行人工防雹作业。
2、火箭增雨:全年。
二、作业区域及作业点:
全县在用4个高炮防雹作业点和3个移动火箭增雨作业点,分别是:西烟镇东邢、东梁乡西梁、苌池镇东苌池、孙家庄镇土塔和西烟镇西村、东梁乡西梁、苌池镇东苌池。
三、公告内容:
1、在上述作业点保护范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作业场地,干扰通讯频道,损毁和擅自移动作业装备与设施。
2、在上述作业地区防护范围之内,一旦出现天气,将按照有关程序和规范捕捉有利时机,组织高炮防雹作业或火箭增雨作业,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为确保安全,作业时不准闲杂人员在现场围观,非作业人员应远离人影装备20米以外。
4、凡在高炮、火箭射程范围内发现故障弹药和意外事故的群众,应及时向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不要擅自进行处理。
5、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353—8082460
山西省盂县气象局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