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排污单位:
依法领证、按证排污既是排污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也是合法、正常经营的有力保障。
根据国家部署,今年内全国要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按照既严查重罚又酌情处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满足条件的,做到应发尽发;对存在问题的,给予合理的整改期,引导规范排污行为,最终实现排污许可证的全覆盖。对无证或不按证排污的,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此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妥善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难得机遇。
此项工作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2月31日, 国家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履行责任,守法经营!希望各排污单位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尽快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实现更好发展。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